关于苏埠镇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三宗)办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7 15:56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裕安区苏埠镇人民政府使用的位于本镇南外居委会土地三宗,始用于1962年4月20日以前,占地分别约为2.7亩、2.6亩、0.57亩,用途分别为城镇住宅、城镇住宅、公共设施用地,是行政划拨国有土地。经实地调查询问了解知情的老同志并形成调查笔录,同时镇、居出具土地权属来源说明,一致认可其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无争议,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4-3972062。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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