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六政办秘〔2020〕161号)要求,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裕安区行政中心129室,邮编:237000,电话:0564-330157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国家、省和市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新《条例》,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的重视指导下,在全区各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不断创新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连续荣获了省、市通报表彰。
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推深做实“四送一服”,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和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
2020年,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民生领域政策解读和网上舆情回应等工作。
1、加强用权公开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根据编办工作要求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并及时在区政府网站相应栏目上主动公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依据“三定”方案系统编制机构职能目录,并积极更新政府查号台和机构职能两个专题专栏,对政府办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集中公开,便于群众快速查找相关信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按照上级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政府办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重点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要点,重点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建设“六稳六保”信息专栏,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全面阐释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持续做好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做好“放管服”与“四送一服”政策信息发布。
3、牵头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的梳理与录入工作,共梳理出26个试点领域与4个探索领域公开专栏,并按上级要求录入省级目录编制系统。
4、积极探索建设政务公开专区
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务公开牵头单位,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要求,积极探索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争取建成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裕安区政务公开专区。
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98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23007 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在做好自身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指导区政府其他组成部门和各乡镇街、高新区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有效避免了程序性问题的发生。对公众提出的公开申请,经保密和法规部门审查,凡不涉密、不违法的严格按时限公开。2020年以来,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7件,依申请公开全部材料均已存档入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区政府办公室新建裕安区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本级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二是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网目录设置及调整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网栏目。区政府办公室做好历史数据的迁移的同时,指导各乡镇街、高新区和区直相关部门调整栏目。2020年,共调整栏目288条,新增栏目214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完成区政府本级、各乡镇街、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展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主动公开的事项。设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稳六保”、“政策解读”、“机构职能”、“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集中统一公开平台或专题专栏,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化保障水平。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测评,重点考察主动公开目录下各个模块的日常更新以及政策解读情况,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严肃责任追究。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单位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网上测评,找出问题与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切实得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57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368.048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2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1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2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细致程度不够,栏目有待进一步细化、分类;二是信息公开方式、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开方式比较单一,缺少有效载体进行展示。三是基层尤其是乡村两级政务公开工作比较薄弱,村务公开平台和线下公开专栏缺少内容支撑,许多信息更新滞后。为此,我办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区政府办不定期对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进行通报,对于栏目信息错别字、错链、标点符号和空白链等问题,及时准确的做好整改反馈,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的每一个细节。
(二)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网,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更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及方式,努力实现政府信息一键送达至人民群众手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