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及《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61号)要求,现公布韩摆渡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裕安区韩摆渡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马家庵新街,邮编:237121,电话:0564-2861103)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上级精神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我镇2020年度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0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政府门户网站,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要求,全面及时地公开相关信息。2020年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244条,解读材料42篇,其中上级政策解读24条、本级政策解读7条、高质量发展11条,发布重大决策预公开16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39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3条,人事信息12条,财政资金信息445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417条,精准脱贫信息50条。
在公开内容上,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历年公开职能职责、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的基础上,今年,我镇继续推行阳光政务、加大建设阳光政府力度,拓展扩面,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公开:
一是公开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包括镇党政领导及机关各部门人员机构设置及变动情况,镇年度工作报告、年初工作计划、全镇本级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执行、完成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的出台、落实情况等。
二是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道路管网建设、精准扶贫、农房改造、土地确权、低保核查、种粮直补、生态扶贫、农资核查、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有相关政策及情况公示。
三是公开与廉政建设相关的突出性问题。重点对涉及人、财、物等核心内容的事项进行公开,对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重要物资招标采购,公用经费使用,工程发包,土地征占用,安全工作,评先评优,办事程序和条件等实行有效制衡和有效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依申请各项制度规定,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工作。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完成韩摆渡镇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制定和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条件、范围和方式,明确依申请办理流程,告知受理人、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在韩摆渡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我镇依申请公开相关渠道,依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通过网上平台申请、来电询问、信函等方式依申请公开,并告知相关事项的答复时间。三是依申请公开查询。做好依申请公开查询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查询网页的设计,在依申请公开查询网页公布相关查询方式。2020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范围。一年来,我镇始终把实行目标管理,及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形成了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各司其职,定时上报信息,专人审核发布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指定了1名党政办干部作为具体负责人,确保任务落实到位。镇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9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的要求,我镇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同时继续巩固公开栏、编发资料等公开方式。通过镇政府信息公开栏、党务信息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印发会议通报、公开资料、入户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公开,尊重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确保群众能够集中、全面地获取相关重要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列入我镇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站所、各单位,按季度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工作加以推进落实;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镇建立和完善了“三项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定期检查考核制度,镇监督人员做到每季度检查政务村务公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各村居、站所部门的内容之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增1 |
9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1 |
减122 |
27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减1 |
0 |
|
行政强制 |
7 |
减6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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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纪律观念有待加强,工作方式还需改进;二是有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对动态性的内容不能及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我镇按照省、市、区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效率、质量,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常抓不懈,确保群众办事舒心、暖心、放心。
2、完善内容,公开及时有效。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的梳理,规定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健全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切实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信息公开针对性。
3、加强培训,总结提升经验。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规定和要求,经常组织开展面向镇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政策把握、舆情研判、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