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信息来源: 裕安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202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结合裕安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卫生大楼四楼,邮编:237000,电话:0564-330165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裕安区应急管理局继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实际,制定裕安区应急管理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方案;发布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主要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三方面工作。在裕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信息公开网等平台主动公开重大灾害及事故应急预案、预警、救援信息,重大灾害及事故应对信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事故通报查处情况等。

(二)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实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线申请办理。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制定应急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印发前的征求意见、印发后的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全年在政务信息公开网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栏目发布征求意见稿3条。

(四)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在区电子政务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对区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充实调整,对安全生产、防灾救灾、生产救灾、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事项进行了优化整合。与此同时,积极配合区政府办认真做好各类创新试点栏目的信息发布和维护更新工作。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轨道,裕安区应急管理局十分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制和目标考核。二是制定并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实行办事程序、办事标准、政务信息“三公开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四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对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积极回应,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年中,我局收到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关于“加强乡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后,我局党组和主要负责人都非常重视,专门安排分管负责人带队,相关股室参与,进行了调研,并对我区关于加强乡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及时予以了答复。通过抓建章立制,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0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0

 18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10.656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了较大进步,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离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到位;二是部分同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还不够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帮助大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通过任务细化和责任明确,切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