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精心指导下,我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有效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一)主动公开:一是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委在裕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累计主动公开信息60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7条;规划计划类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类5条;建议提案办理类15条;机构领导和设置类14条;人事信息类7条;部门财政类20条;应急管理类5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类3条;行政权力类81条;“双随机、一公开”类7条;招标采购类7条;精准扶贫类5条;政策解读类1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发布365条,含公共资源配置类50条、公共监管类141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类156条、高质量发展类7条等。二是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今年以来,我委及时对解读范围、内容等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各起草股室和委属事业单位负责解读,将政策解读纳入政务公开主要工作,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重点解读。同时,所有对外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都经过严格审批、审核程序,并通过信息公开网站、政策解读、专家解读、图片解读传等解读形式进行,有力地提升公众对重要政策文件知晓率。今年以来,我委共解读政策性文件4件。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优势。第一时间发布重大政策信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认真抓好处理意见的督办落实,对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置单及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主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化解措施,做到矛盾在一线排查、难题在一线解决。做好市长热线、部门信箱、百姓论坛等答复工作。截至目前,收到市长热线、部门信箱、百姓畅言转办件36件,办理完成36件,办结率达100%。四是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2020年我委窗口共受理项目371个,办理事项458项,总投资552.28亿元。所有事项办件及时率、群众满意度都达到100%。针对上半年疫情环境大幅提高事项办理深度,减少企业办件到场次数,建立容缺办理机制,对企业事项基本实现可100%“不见面服务”,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我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1封依申请公开,均在办理时限内完成,办结率达100%。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调整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关系,确保发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委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委属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同时,注意借鉴兄弟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今年以来,按照区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求,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调整,下设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精准扶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20个根栏目、70多个子栏目。同时,按照区政府办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并根据培训要求,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目录,填充了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按照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通过组织学习、参加培训、解读宣传等方式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宣传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年各类测评反馈问题40余个,并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委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大家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时效性。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利用微信工作群、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条例》宣传,并组织人员深入共建社区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0 |
7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 |
0 |
1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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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1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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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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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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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 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 效,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股室不能按照时间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和梳理,从督查和网上监测的情况来看,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在实际工作中,政务公开内容公开不全面,实际工作和按要求应公开的重点内容比较少。三是公开方式不规范。内容填写不全,比较普遍的是缺少“内容概述”、“关键字”等。同时,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未能常态化,信息未实时发布,往往在月度、季度监测反馈后和考评前集中补发。
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本委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