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裕安区江家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现将我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江家店镇精心准备,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召开专题宣讲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快速安排部署,召开由镇村干部参加的专题宣讲会。会上,镇分管领导带领大家认真学习《条例》原文,要求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到贯彻施行《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条例》在村街一线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是书记“夜话”、群众“板凳会”相结合。各村(街)通过召开书记“夜话“、”“板凳会”方式,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风文明等,在农户家中召开板凳会,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三是利用宣传载体。该镇通过信息公开网、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对外发布《条例》全文。在镇、村为民服务大厅设置易拉宝,向办事群众发放宣传折页,对《条例》全文进行详细解读。同时,通过各单位的宣传栏、广播、宣传车等载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主动公开。我镇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等媒体发表政务信息1072余条。二是向区政务信息公开网“乡镇报道”栏目报送新闻报道198篇,采用59篇。三是转发、制作“政策解读”5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19年度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2019年我镇继续在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上发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落实2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我镇的政务公开其体事项,明确责任和相关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和政府日常工作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浏览。
(五)平台建设方面。2019我镇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和区电政中心对我区网站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来维护我镇信息公开网站。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的要求和区政府办工作部署,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六)监督保障方面。一是依托区政府每月网站普查检测报告,对标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并在公开网上传整改清单。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保密审查等多种制度。三是固定镇村两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定期培训交流。四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0 |
+11 |
44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0 |
0 |
行政强制 |
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2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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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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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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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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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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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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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村级政务公开质量不高。
为此,我镇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公路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四是组织村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村级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裕安区江家店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