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公安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4 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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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以来,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及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会议、文件精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现将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9条,其中机构领导2条、机构设置3条、部门动态125条、人事信息4条、规范性文件1条、业务公开5条、公告和新闻发布会3条、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图4条、其他2条。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未收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有时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更新及时。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组织、人员、措施到位。 
    (二)强化工作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管理和网络维护实行专人专管,明确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作。
    (三)强化保密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积极履行保密审查职责,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
    (四)强化宣传力度。利用信息公开平台这一载体,积极向社会公开公安工作警务活动和工作动态,宣传公安工作,增强公开透明度,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公安机关,树立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五)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使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更加紧密的结合,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面,增强信息公开效果。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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