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1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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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裕安区供销社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裕安区供销社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裕安区供销社联系(地址:城南镇裕安大厦15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7801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社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供销综合改革发展大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社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供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社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社依托裕安区供销社政务公开网站、裕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裕安区供销社政务公开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区社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据统计,截至12月31日,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92条,其中部门领导12条,机构设置10条,人事信息8条,部门文件30条,政策解读27条,决策公开3条,规划计划及统计28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2019年,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区社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系统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区社宣传信息中心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各科室、各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供销社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

   (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我社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社门户网站栏目,结合我社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

   (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制度。2019年我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保密审查等多种制度。二是部署落实。制定实施《裕安区供销系统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列入区社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科室单位,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区政务公开办2019年的每个季度监测评估反馈的结果来看,区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往年相比有了很大进步,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部分公开信息内容还不够规范全面。为此,2019年区供销社政务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理解和培训,提高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分类和形式,加强本级政策解读与部门文件的关联性,依据“归口解读”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主体,提高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裕安区供销社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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