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裕安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裕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裕安区统计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330189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区政府办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 主动公开。
一是突出政府政务公开。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现了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无缝对接,基本实现了两网同步推送,同步发布,大大提升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紧紧围绕单位领导活动和工作开展情况、统计数据和数据分析的日常发布确保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二是突出统计服务功能。统计数据发布作为一项重点领域工作,我单位加强科室对接,及时进行月度数据发布和季度统计数据分析的发布,加大数据共享的力度,切实为需要统计数据的对象提高相关统计咨询服务。
2019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18条,发布统计数据分析30篇。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依申请公开的收集,将依申请回复的职责落实到各个股室,确保依申请事项的积极办理。201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区统计局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大洲任组长,分管领导杨浩明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科、综合科、普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电子公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电子公开工作,并落实了局网络维护人员,保证该项工作有专人负责,网络运行正常。
二是规范管理流程。严格按照《裕安区统计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明确区统计局办公室为网络安全责任单位,制定了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三是落实股室责任。电子政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日常的网站信息发布和日常网站的维护。将信息的收集、纂写分解到各个股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高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根据区政府办月度安全测评报告反馈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给区电子政务中心,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和准确性。
二是重视日常维护。区统计局网络维护人员定期对网站进行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检测,及时发现信息安全隐患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相关制度流程。我局已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公开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论回应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日常信息发布工作。
二是专人负责与全局配合相结合。我单位实行信息发布与信息审核想分离的原则,明确责任到人。并将信息分纂写分解到各个股室,确保信息发布的全面性与及时性。
2019年,在区政府办的正确指导下,区统计局大力提高电子公开水平,统计部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但是区统计局的电子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今后,区统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电办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统计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机构、人员、经费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全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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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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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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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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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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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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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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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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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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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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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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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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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 |
7.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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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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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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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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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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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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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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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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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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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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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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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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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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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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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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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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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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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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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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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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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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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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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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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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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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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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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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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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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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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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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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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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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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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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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本单位统计数据上报汇总后需要市局统一反馈最终定案数据有一定的时间差,所以统计数据发布不够及时,且存在统计数据分析较少的情况。今后会加强科室之间的联系与工作的对接,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发布。并将信息的收集、攥写分解到各个股室、各个专业人员,确保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高质量。
-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裕安区统计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