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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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联系(地址:裕安区行政中心后东三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36238)。

一、总体情况。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等文件要求;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2019年我局在信息公开目录信息上共更新367条,领导活动信息共更新3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0条,解读材料共6篇。今年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8项、处罚案件200多件。公开上传涉及到水利重大建设类信息共45条;河湖类信息20条;议案提案类信息28条;舆情回应类信息9条。撰写信息报送各类信息150多条。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宣传5次、张挂各类宣传标语10多条、印发宣传资料200多份。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程序,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9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我局门户网站由局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同时,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各股室报送的信息,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合法、安全、准确。确定专人担任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水利局报送信息。本年度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市水利局网站的信息采用情况排名一直处于靠前行列。明年,我局在保持信息量的基础上,将在信息的质量上狠下功夫,实现“双量”并列优先的目标。

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我局信息公开平台,向广大群众展示我局的日常政务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化。另我局定期查看已公开的信息,查缺补漏,确保我局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新增栏目,做到及时调整更新,对于错误信息,及时更正。每月、每季度按时报送网站监测整改清单。积极配合区电子政务办,做好上级部门检测评估工作。

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制定并实施了《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裕水办〔2019〕57号)、《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裕水办〔2017〕28号)。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督查各股室是否将应公开的政务予以公开,是以何种方式或渠道公开,是否按时限要求公开。每年12月底,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需将政务公开自查小结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上交局政务公开实施情况的报告,该结果纳入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本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1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1

-3

2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2

168

行政强制

4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公开、积极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仍然存在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责任心需要强化,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我局下一步将切实增强信息报送意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步实现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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