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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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裕安区政府大楼733办公室;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3666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30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本级政策解读2条,行政许可信息8条、行政处罚信息8条,政府采购信息2条、应急管理信息5条,重点领域信息50条,国家基层试点成果推广应用信息5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2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同意公开1件,非本部门掌握信息的1件,同时告知申请人掌握信息的相关部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运行流畅的工作机制,公开信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从编辑、审核、到保密审查进行逐级把关,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情况,明确相关科室专人负责信息提供,另外确定1人专职负责公开信息编辑工作,再确定1名负责保密工作的同志负责保密审查和审核工作。四是保障经费投入。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平台建设方面。截至20191231日,我局信息公开网开设栏目20个,子栏目116个,内容涉及单位基本情况、政策法规、重点工作、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脱贫攻坚、新闻发布、议案提案办理、监督保障、重点领域、国家基层试点成果推广应用等。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市区统一安排,我局新增国家基层试点成果推广应用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制度。我局制定了《裕安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信息公开统计、解读、保密、考核等13项工作制度。二是部署落实。年初制定工作方案,将信息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科室单位,定期开展督查以推进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13

4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2

52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

28

2

行政强制

16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栏目设置不尽合理,一些栏目重复设置;二是公开形式单一,由于技术的原因,图解、视频等新媒体宣传能力还不够,可读性、感染力不够强;三是部分栏目无相关信息可以公开,只能填写说明;四是信息公开队伍需要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优化栏目设置,创新宣传方式,更好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新成立的裕安区农业农村局是在原裕安区农委、水产局、农机局、蔬茧局的基础上重新组建的,新调整的行政权力也是在这四个单位基础上合并的,因此部分行政权力项目数比上一年度有一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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