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31 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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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对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本报告由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裕安区农委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在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网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裕安区行政中心七楼733室,电话:05643236663)。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述

1、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各部门具体承办、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根据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同时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评制度,并将其纳入年终考核目标中。

2、注重实效,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

我局切实把握“规范、明了、方便、实用”这一基本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向社会各界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同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程序和时间,属于常规性的工作,按月份、季度、年度定期公开;属于“一事一议”的工作,做到随时公开。

3、突出重点,做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

为全面落实《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迎接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评估验收工作会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积极配合试点领域牵头单位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及时发布产业扶贫、招标采购、涉农补贴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健全监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制定公开、决策公开等渠道,征求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及建议;局领导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随时受理群众举报的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做到反馈快、查处快、曝光快。同时安排专人对局属各单位和科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杜绝了侵犯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38条,内容涉及单位基本情况、人事信息、政策法规、重点工作、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脱贫攻坚、提案议案办理、重点领域等所有19个大栏目、105个子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份,公开信息1份,内容涉及涉农统计数据,该信息公开不收费。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本年度涉及我局重点领域33条,内容涉及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强农惠农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政策解读14条,其中本级政策解读7条,内容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稻虾综合种养双千工程、“深贫保”政策和“大棚房”清理等。本年度收到各级政府网站留言8条,内容涉及土地确权、拆迁补偿、政策咨询、民生工程、个人诉求等,均已及时回复。本年度收到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案2件,各级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已及时办理、回复,并在信息公开网同步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区农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委区政府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等。在2019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知道以各种渠道获取政府信息。二是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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