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3号)、《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分局部门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32355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依托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调整、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群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更开。对群众密切关注的环境领域新闻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栏目实时更新,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投诉举报、双随机抽查等受群众监督的栏目按时更新。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491条信息,其中重点领域发布748条信息,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密切关注申请公开各种渠道,确保第一时间审查受理群众申请。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如何应对群众申请,做到及时答复群众。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19年我局收到公开信息申请1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理。
(三)政务信息管理方面。2019年度,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进环保重点领域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宣传我区环境保护政策、知识以及我区环保最新动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质量、行政审批等信息均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开,不断提升区环保局网站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对于每月、每季度开展的监测,及时整改,报送报告;强化网站建设,整合栏目设置,避免栏目重叠造成信息重复。根据环保工作进展,激活更新涉及固体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发展新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2019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制度,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内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公开目录栏目明确负责科室及时报送信息;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多种渠道,强化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增1/减1 |
19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 |
减10 |
1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3 |
增1 |
31 |
|
行政强制 |
2 |
增1 |
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4.2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说明: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1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说明:本年度我局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栏目交叉未明确区别标准造成重复性信息过多。我局2019年发布信息多达1000多条,但存在由于栏目交叉,部分信息同时发布在两个以上栏目,不利于数据统计,同时造成信息公开给群众直观上感觉冗杂。下一步,我局将对交叉栏目信息公示分类予以细化。例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栏目公示环评受理、批前公示,行政审批栏目公示环评审批结果。对于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等栏目根据发布信息内容侧重点予以分类,尽量避免一信息多栏目重复公示现象发生。
2、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力度不够。在日常监测和自我排查问题中发现,我局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内容不全面、解读简单重复、形式单一,负责人解读政策较少,较多是转载媒体报道解读内容,且多是文字解读。下一步,我们将把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研究纳入学习例会中,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适用与意义有解读,负责人员对本部门牵头起草的文件在落实上有见解,形成对文件的解读。对于程序性、宣传性的规范性文件,还可以借用图片等生动方式予以解读,也便于群众更加便利、直观地了解内容。
3、重点领域发布信息未及时推送到政府后台。我局2019年涉及环评公示、环境执法、举报投诉、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建设栏目公示信息数为700余条,但是未能自发及时的将有关信息推送到政府后台,造成监测时政府后台有关生态环境领域的信息过少。下一步,对于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将及时推送到政府后台,以便于更有效的实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4、规范性文件栏目发布不规范。规范性文件与其他文件混杂;本部门起草由本级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由本部门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发布不全;部分规范性文件发布无字号;规范性文件未发布PDF下载版本。为统一规范性文件发布及管理,信息发布员将与局发文人员加强联系,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发文,在文件起草后予以向社会征集意见,并如实公示意见征集结果。在文件正式印发后20日内予以公示,公示将以正式发文格式发布。
2020年,我局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优化办事服务,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