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残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18 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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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区残联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裕安区残联按照《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真正方便人民群众,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会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随意性较大;部门之间的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法规范,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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