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新型城镇化试点】独山镇苏埠镇小城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11 11:18 信息来源:裕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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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齐小城镇发展短板,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乡村振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安徽省小城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小城镇为载体、以试点为契机,加快转变城镇建设发展方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着力“补、建、管”,突出“完善功能、提升品质、育强产业”,建设环境焕新、设施更新、宜居舒心、产业振兴、治理创新的新型城镇,提升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促进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走出一条裕安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子,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裕安建设增色添彩。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防止大包大揽,避免大拆大建;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防止贪大求洋,杜绝形象工程;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防止急功近利,不搞“一刀切”;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防止建管分离,避免建成后无人管、无力管现象。

(三)主要目标

以城镇建成区为重点,统筹抓好发展定位、功能布局、服务配套、保护管理,力争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试点工作。2021年,完成试点镇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建设方案,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基础设施补短板取得进展,城镇和农村危旧房屋全面排查整治,对部分集中居住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城镇建设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小城镇面貌发生明显变化,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22年,城镇环境持续改善,主要短板得到补齐,城镇品质明显提升,特色产业基本形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试点经验初步形成。到2023年,城镇试点成果达到巩固,承接城市、辐射乡村,以镇带村,重点特色村组建设实行联动,特色产业形成规模,新型城镇化格局基本构建,基本形成可借鉴的试点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环境整治行动

1.治理生活垃圾。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加强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清理历史积存垃圾,加强街巷、院落清扫与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坑塘沟渠等水域保洁,推进水域留存垃圾清理。

2.整治镇容镇貌。以房前屋后、背街小巷、老旧小区、集贸市场等区域和公共空间为重点,全面整治乱堆乱放现象。整治道路及其沿线店铺占道堆放、占道经营、占道设摊、马路市场等现象。依法整治拆除私搭乱建,清理沿街破旧雨篷、遮阳篷等破旧附属设施。整理空闲地、荒地、废弃地等零星分散空间。

3.优化公共空间。统筹水系、健身步道、绿地等公共空间建设,为居民提供休闲游憩场所。坚持功能与优化相结合,注重利用古树、古井、历史建筑等传统要素建设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优先使用当地建筑材料和乡土植物,积极植树增绿、见缝插绿。开展河道、沟渠等环境整治。

4.改善居住环境。组织开展小城镇危旧房质量安全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经鉴定属于C级和D级的危房纳入台账管理,采取加固、拆除、停止使用、严格监管等措施妥善处置,确保居住使用安全。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对农村住房安全问题进行动态排查监测,通过危房改造等多种途径及时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二)实施功能完善行动

5.补齐市政短板。优化路网结构和交通组织,完善慢行交通网,构建外联内畅、便捷有序的交通体系。适当增加停车泊位,建设公共停车场,完善路灯、信号灯、指示牌、消防栓等交通安全设施。统筹推进供水、排水、供电、燃气、公厕等设施及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向周边乡村延伸

6.提升公共服务。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快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物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小城镇功能。加强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建设智慧小城镇,逐步提高5G网络覆盖率。推进优质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均衡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7.完善便民设施。加强农技服务、农机维修、农资交易、物流服务、仓储配送、邮政快递等生产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便利店、超市、集贸市场等便民服务设施,完善餐饮、宾馆等服务功能。鼓励统筹建设集公共服务、商业、休闲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

8.保障城镇安全。加强防灾抗灾体系建设,增强灾害防御及救助能力。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和避灾场所建设,完善消防设施配置,严格落实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抗灾设防要求。整治提升公共活动场所防灾抗灾能力,确保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达到安全防灾标准。

(三)实施品质提升行动

9.加强文化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力度,保护空间格局、传统风貌、街巷系统和空间尺度,延续历史文脉。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实施环境整治和建筑修复。持续推进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挂牌保护及测绘建档等工作,及时修缮维护传统街巷和建构筑物等历史要素。保护与传统建筑相关的历史风貌、水系、古树名木、公共空间等环境要素,增加历史文化记忆载体,推动历史文化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协调发展。

10.推进有机更新。实施小城镇有机更新行动,推进城镇功能更新,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保洁等现代服务业。建设和完善社区邻里中心等便民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加强小城镇环境维护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模式。

(四)实施产业支撑行动

11.发展特色农业。依托资源禀赋,做强做大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培育一批产业发展带头人,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各类主体经营、推进农业融合经营,打造茶叶、皖西白鹅、蔬菜、水果、油茶、小龙虾、中药材、生猪等特色产业,做好与精深加工、科技创新、绿色生态、风险防控、市场拓展、利益链接等要素结合,努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建设,提升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产业效益。

12.推进融合发展。强化产镇融合发展,培育小城镇特色产业、壮大特色经济,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增加农村转移人口就业岗位和提高城镇产业承载能力。推动镇村融合发展,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新型电子商务和休闲养老、“互联网+”现代农业和设施农业;充分发挥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和绿色生态资源优势,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带动农村发展。

(五)实施有效治理行动

13.践行共同缔造。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实施协调机制。坚持以解决群众身边的实事、小事为载体,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营造政府、社会、群众齐心协力的良好氛围。

14.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小城镇新型城镇化试点,要同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城镇管理、文化遗产保护、风貌管控等管理制度,完善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向基层延伸,发挥乡镇服务带动乡村振兴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工作安排

(一)2021年度

3月-4月。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启动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城镇体检、列出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制定年度建设方案,开展重点项目规划设计,实施城镇公共环境和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5月-12月。开展城镇急需服务设施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镇区危旧房安全隐患排查、集镇重点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提升,延伸实施集镇周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初步建立城镇建设管理制度。

10月-11月。开展专家会诊,实施年度任务补漏行动,提升重点区域点、线、面环境效果,完成新型城镇化规划,全面建立城镇建设管理制度。

11月-12月。全面开展建设自检,总结年度试点经验,完善各项软件资料,做好省级现场会准备工作。

(二)2022年度

总结阶段性成绩,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年度建设方案。编制城镇专项规划,全面推进城镇公共环境治理、农村危旧房屋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保护、城镇风貌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补齐城镇功能设施短板,完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基本完成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三)2023年度

开展综合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年度建设方案。基本完成农村危旧房屋整治,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城镇公共服务。推动镇村联动建设发展,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施重点特色村组建设,发展特色农业,构建新型城镇化新格局。建立长效机制,迎接试点工作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裕安区独山镇、苏埠镇小城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组统筹领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试点镇要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将试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加强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由省、市、区共同研究推进试点工作。建立技术支持机制,由省、市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对口帮助规划编制、工程设计和整治、建设和提升全过程技术咨询和指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区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开展督查检查、实行年度考核,推进试点工作。建立项目建设机制,制定项目清单,明确资金来源或建议支持部门,报区领导组统筹协调。

(三)强化要素保障。区镇积极编报项目,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区政府将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对试点镇的重大项目分步纳入区重点工程,支持试点镇建设。区直各部门相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试点镇倾斜支持力度;要将各部门已出台的新型城镇化试点政策及时落实到试点镇;要组织技术骨干对试点镇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技术支持;要全力做好项目、规划、用地、建设、运营、管理等审批和服务工作。要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引导,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

(四)坚持示范引领。试点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确定试点建设的切入点,列出项目、资金和政策需求清单,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探索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形成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巩固提升试点成效。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