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裕安区河湖管护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19 14:50 信息来源:裕安区水利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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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河湖管护长效体制机制,打通裕安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区水利局牵头起草了《裕安区河湖管护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1.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安徽总河长令(第1号)《关于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的决定》的部署要求,推深做实河湖长制,2020年12月我市印发了《六安市总河长令》(第4号),我区印发了《裕安区总河长令》(第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总河长部署要求,结合裕安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该《方案》

2.制定依据。依据《六安市总河长令》(第4号)及《裕安区总河长令》(第2号)部署要求,经裕安区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和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全面推进“创新发展、绿色振兴”,进一步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建立河湖管护队伍,建立健全河湖管护长效体制机制,《方案》的出台,打通了裕安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为全面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经济保障。

三、研判和制定过程

《方案》草拟之前,一是梳理上级政策和学习周边县区相关政策;二是该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了裕安区灌区管理中心及裕安区河道管理中心意见建议,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审核把关,并与市水利局做好衔接,深入交流,共同商讨修改实施方案;三是征求了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委等10个区直部门及19个乡镇3个街道以及开发区意见,仅区财政局与区生态环境分局提出了修改意见,鉴于区财政局提出的修改意见与六安市总河长令(第4号)部署要求有差距,报请区领导同意,不予采纳。四是组织召开了区直相关部门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并将座谈会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区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五是征求了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意见,区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裕安区河湖管护实施方案》得到区领导认可后,区水利局将草案《裕安区河湖管护实施方案》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征求意见,期限1个月;六是交由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七是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下发各乡镇及区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 工作目标

汲东干渠与淠河干流裕安段(包含东淠河、西淠河)委托第三方实行专业化养护,物业化管理。要求河湖堤坝平整,无雨淋沟、无杂树、无耕植、无垃圾、无乱建,穿堤涵闸、泵站等工程得到有效维护;河湖水面及滩地内无乱堆、无乱采、无乱排、无乱捕,水面无漂浮物。其他河湖管护参照执行。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巩固河湖管护成效,实现“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

五、主要内容

1、明确了裕安区河湖管护范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

2、明确了管护经费和人员,裕安区河湖管护区财政每年需支付资金约770万元(不包含小水库日常管护)。

3.明确了资金分配及管护内容。一是明确了淠河干流裕安段(包含东淠河、西淠河)每年管护资金投入不超过260万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区水利局和沿河乡镇使用。该管护经费分为六项。第一项为堤坡维修养护每年150万元(主要工作为对堤坝坑洼处及雨淋沟及时进行修复,负责保护和管理沿河设置的河长公示牌、各种宣传牌、管理牌,制止乱倒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对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制止的,要做到及时清理,草皮护坡、路肩绿化修剪、杂草杂树清理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保持河道(渠道)岸线干净整洁);第二项为河道水环境清理每年30万(主要用于河道(渠道)水面漂浮物、清除水花生、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打捞清运,清除河道(渠道)拦网、地笼等阻水障碍物);第三项为大中型涵闸维修养护每年5万元(大中型涵闸1座,每年养护不少于2次。主要工作内容为螺杆、启闭机、闸门维修养护,电动机、发电机组保养,闸区附属物管护,标识标牌设立等);第四项为小型涵闸维修养护每年20万元(40座小型涵闸维修养护,每年养护不少于2次。主要工作内容为螺杆、启闭机、闸门维修养护,电动机、发电机组保养,闸区附属物管护,标识标牌设立等);第五项为区级管护责任主体巡查检查经费每年25万元(定期对淠河裕安段(包含东、西淠河)和汲河干流(包含西汲河、东汲河)开展巡查检查,每月巡查检查不得少于2次,当问题集中发生时,应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巡查检查原则上应对责任河湖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做到责任河湖巡查检查全覆盖,经费主要用于巡查检查及组织副河长成员单位开展考核工作车辆保障等产生的费用);第六项为属地沿淠乡镇日常管理经费每年30万元(沿淠乡镇积极配合第三方管护单位,将淠河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明确了汲东干渠每年管护资金投入不超过120万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区水利局和沿渠乡镇使用。该管护经费分为五项,第一项为吴家岸泄洪闸和鲍家杠泄洪闸维修养护每年5万元(养护等级为七级,每年养护不少于2次);第二项为小型涵闸维修养护每年15万元(104座小型涵闸维修养护,每年养护不少于2次);第三项为渠下涵维修养护每年11万元(2座六级1座八级);第四项为109.96千米渠道管护每年79万元;第五项为管护责任主体巡查检查经费10万元(定期对汲东干渠和清凉寺分干渠开展巡查检查,每月巡查检查不得少于2次,当问题集中发生时,应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巡查检查原则上应对责任河湖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做到责任河湖巡查检查全覆盖)。汲东干渠渠道日常管护及穿堤涵闸维修保养等内容与淠河干流裕安段(包含东淠河、西淠河)保持一致。三是明确了汲河干流裕安段、东汲河、西汲河、清凉寺分干渠。每年管护资金投入不超过200万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沿河乡镇使用。管护责任单位为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管护资金分配到沿线乡镇,可采取落实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日常管护。其管护内容及要求与淠河干流裕安段(包含东淠河、西淠河)和汲东干渠保持一致。由区水利局及其副河长成员单位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四是明确了乡、村级河湖管护经费。为便于河湖管护工作的全面开展,综合考虑区级以下河流管护任务的面上管护需要,对于承担区级以下河湖管护任务的乡镇,根据任务大小和年终考评结果,给予每个乡镇10万元左右以奖代补资金支持。按照分配计划,以奖代补资金每年需190万元。其管护内容及要求参照区级河湖执行。

4、明确了管护要求:一是清理水面、河中、河滩、沙洲、河岸、桥洞、陂头等处的垃圾废弃物、杂草、畜禽粪便等影响水质的所有杂物;打捞的垃圾、漂浮物做到日产日清,上岸运走,并在指定地点倾倒;洪水退去后或重大活动期间,应增加打涝次数,保持河面干净;及时清除阻碍河道行洪的高秆作物及其他障碍物;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就地打捞,科学清运、妥善处置”的原则,各河流、渠道、水库管护单位将清理出来的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各乡镇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负责将行政区域内各河道垃圾进行收集处理,不得把水面漂浮物、底泥污染物、河流障碍物等打捞出来的河道垃圾从上游往下游推、从小河往大河推;三是对发现的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应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并通知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清除和处理;若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管护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应立即向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四是对淠河裕安区段(包含东淠河、西淠河)、汲东干渠沿线的涵闸和区管泵站进行维修养护,其中涵闸每年维修养护2次。

4、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明确考核方法、考核等次及资金支付方法以及奖惩激励。

六、创新举措

鉴于我省目前尚未出台河湖管护定额标准,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进行河湖日常管护,资金需求量大,仅靠区财政支付困难,经请示区领导,结合裕安实际,从管护内容中节选,并增加了水面漂浮物的打捞。裕安区河湖管护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打通裕安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裕安区河湖管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区河湖管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承担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河湖管护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河湖长责任。各级河湖长作为各责任河段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好河长“领队”作用,领导好、组织好河湖长制专项行动,并发挥好治水团队,把相关部门、下级河长、社会力量等拧成“一股绳”。切实将河湖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整治、整改到位。

2.下一步工作。

制定裕安区河湖管护资金分配计划,落实资金保障,建立河湖管护队伍,建立健全河湖管护长效体制机制,打通裕安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政策咨询渠道。部门: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地址:裕安区政府大楼后东四楼,联系人:林纲,电话:0564-323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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