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六安市裕安区“标准地”改革任务分工清单
序号 |
改革事项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开展区域评估工作 |
组织实施区域评估,提出相关准入要求和负面清单。 |
区住建局负责汇总区域评估工作成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发改委负责区域节能评估,区科技局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区水利局负责水环境论证和水土保持评估,区文旅局负责文物保护评价,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区域规划环评,区气象局负责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区应急局负责安全生产。 |
高新区管委 |
5月底前 |
2 |
制定“标准地”出让方案 |
明确“标准地”出让基本要求、工作流程等。 |
区自然资源局 |
高新区管委 |
2月底前 |
3 |
制定“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 |
高新区完成辖区“标准地”准入产业、亩均投资、亩均税收、环境标准、能耗标准等控制指标体系。 |
高新区管委 |
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等 |
2月底前 |
4 |
制定“标准地”项目建设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 |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
区发改委 |
区住建局 |
2月底前 |
5 |
实施指导监督和联合竣工验收 |
落实“标准地”项目建设过程监管,指导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建设;制定标准地联合竣工验收标准。 |
区住建局 |
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高新区管委 |
6月起,长期坚持 |
6 |
开展项目联合达产复核 |
制定联合达产复核办法,统筹“标准地”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保标准等指标的联合达产复核。 |
高新区管委 |
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税务局 |
“标准地”受让企业项目达产后 |
7 |
落实信用管理 |
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对“标准地”项目实施全过程信用档案管理。 |
区发改委 |
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 |
6月起,长期坚持 |
8 |
探索建立“亩均论英雄”评价管理 |
对“标准地”规上工业项目达产后,按年度组织开展“亩均论英雄”绩效评价。 |
区经信局 |
高新区管委 |
“标准地”受让工业企业投产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