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1 10:55 信息来源:裕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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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裕安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裕安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组名单

 

 

2020年12月9日

 

裕安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通知》(办运管函[2019]503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通知》(皖水运管函〔2020〕263号)及市水利局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我区小型水库管护运行体制机制,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小型水库安全有序长效运行,稳步推进我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建立适应我区区情和促进乡村振兴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一)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坚持权责一致,明晰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关系,进一步夯实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县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和乡镇、村组的管护主体责任”,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

(二)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养护模式。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社会化、专业化养护管理模式,打造小型水库养护管理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市场,培育维修养护物业服务公司,逐步探索推行以点带面、区域联动的一体化养护模式。

(三)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运行机制。小型水库产权所有者所在乡镇是水库工程的管护主体和责任主体,乡镇负责成立管护机构,配备管护人员,完善管理制度,细化管护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程正常、安全运行。

(四)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库管护经费标准和经费来源,建立管护经费由管护主体筹措、国家财政支持、地方财政补助的管护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五)建立考核科学、奖惩分明的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小型水库监督指导责任,拟定考核办法,健全考评程序,建立考核机制。

二、创建对象

创建对象为全区范围内240座小型水库,其中小(1)型8座,小(2)型232座。

三、创建内容

(一)明晰水库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明晰我区240座小型水库产权,产权所有者即管护主体,240座小型水库产权全部属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所有,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为所属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承担主体责任。

小型水库产权所有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负责落实小型水库管护人员,通过一定的规范程序择优选聘出责任心强、有胜任能力、熟悉水库基本情况和能够识别基本险情的人员为管护人员,每座小型水库落实管护人员1名,管护人员负责小型水库的日常巡查(汛期及非汛期)并做好巡查记录,负责水库大坝违章种植、溢洪道进出口围拦网设施(确需围拦网须符合泄洪有关规定并经水利部门批准同意)、畜禽水产养殖、违章建房、警示标识牌等管理,负责监督水库大坝除草及启闭机房内设施和卫生保洁等,负责启闭机房钥匙保管及水库灌区农业灌溉放水管理等。全区240座小型水库全部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

小型水库权属乡镇(高新区)对选聘的小型水库管护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小型水库基本知识、运行管理基本知识、工程管护知识、防汛抗旱知识等。

(二)探索社会化、专业化养护模式

近年来安徽省有关县区已探索出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养护模式,每年通过打捆招标,通过竞争性择优选择专业化养护公司对公益性小型水库工程进行日常养护。小型水库日常管护包括大坝除草、水库清障、启闭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区保洁、白蚁防治等,鼓励各乡镇(高新区)逐步探索不同形式的小型水库工程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模式。同时为确保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行持续性管理,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培训率达100%。我区拟通过打捆招标,分南、北两片分别委托第三方养护公司负责全区240座小型水库的日常养护工作。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护运行机制

遵照水利部《水库注册登记办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等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及安徽省实施办法或细则,制定裕安区实施办法或细则,及时开展注册信息更新、大坝安全鉴定、组织降等或报废工作。建立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安全责任人制度。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落实小型水库防汛安全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三级责任人。考虑到我区基层实际情况,防汛三个责任人和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可以兼任。所有小型水库必须安装大坝安全管理和防汛安全责任牌,所有责任人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须在责任牌上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大坝安全管理和防汛安全责任牌,由区水利局统一规格、统一公示内容、统一标准模式,所属乡镇(高新区)自行制作安装。

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每座小型水库须设置水位尺、雨量等观测设施,完善雨水情预测预报、水库调度方案等基础性工作,实现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全覆盖,调度方案科学实用,应急预案符合实际且经过演练;出台裕安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裕安区小型水库安全巡视检查规定等;各小型水库须建立“一库一簿”、“一库一档”制度;以上内容均由区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建立健全水库安全值班制度、水库巡查制度、.水库调度制度、应急预案等水库运行管理制度,由各乡镇(高新区)负责统一落实,其中应急预案由乡镇(高新区)制定后须报区水利部门审查并报省、市水利部门备案。逐步探索建立小型水库水质安全监测制度,为确保小型水库水质检测达标(达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今后所有小型水库承包期限到期后由乡镇收回不再对外发包,承包未到期的一律不允许高密度养殖和饲料投喂,库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溢洪道口围拦网、坝坡及坝顶农作物树木、违章建房(含违章建筑)等一律予以取缔,由乡镇政府(高新区)负责逐一落实。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小型水库水质实施监督管理和水质检测,做到每季度检测一次,每个乡镇按照不低于10%比例随机进行抽检(不少于1座水库),同时对群众举报投诉强烈的有水质污染的水库做到及时检测通报整改;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日常管护的监督考核,实施必要的工程维修养护;林业部门负责饮用水源涵养区内已种经济林的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的监督管理。

每座小型水库要切实做到监督有制度、管理有主体、养护有载体、责任有落实、费用有保障,“监、管、护、责、费”五位一体,有机统一,全面建立小型水库科学管理体制和有效运行机制,实现小型水库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四)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小型水库产权所有人负责筹措和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和日常养护经费,将全区240座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薪酬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落实管护经费渠道的比例达100%。其中水库巡查管护人员的薪酬按照区级财政补助4000元/人/年的标准确定并保障落实,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同时乡镇级财政承担管护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及防护装备的购置;水库日常养护经费由区财政按照小型水库每座每年12000元的标准,可通过打捆招标,按相关程序保障落实;小型水库日常养护外的工程维修实行年度乡镇申报,县级水利部门审核,报区政府同意后,一并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实施。其中水库巡查管护人员薪酬、水库日常养护经费384万元为固定经费,其余工程维修经费根据年度乡镇申报项目据实结算。同时区水利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经费用于小型水库工程维修管护工作。

(五)建立考核科学、奖惩分明的管理监督考核机制

由区人民政府制定对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进行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创建工作考核的考核制度,并作为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由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制定出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上级管护资金分配和管护人员薪酬挂钩。对管护到位、成效明显的小型水库在管护维修经费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对管护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乡镇(高新区)和考核优秀、管护工作出色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管护人员应实行动态化管理,每年实行优胜劣汰的进退机制。

四、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与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有关部门制定各自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细化落实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10日前)。在区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有关部门对照创建内容,全面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对标改革任务,逐一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并出台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创新优化管护模式,为每座小型水库配备和落实管护人员并制定考核办法;区政府出台小型水库管护经费标准和资金来源渠道,出台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第三阶段:经验总结和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区改革领导小组认真梳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提炼改革亮点,编制改革工作报告,做好迎接市水利局验收评估和省水利厅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创建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人民政府是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主体,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裕安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是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项改革工作,区水利局负责监督指导改革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支持和配合改革工作。

(二)加强引导,广泛宣传。各乡镇(高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加大改革的培训引导、宣传工作力度,区水利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改革后的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确保改革深入人心。

(三)加强指导,严格考核。建立改革绩效考核奖励机制,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区改革领导小组对相关乡镇(高新区)进行督促、指导,采取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有针对性的研究带有共性的问题,随时了解全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和乡镇(高新区)要深入开展调研,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典型带动,全面、稳步、深入推动改革。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附件:

裕安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

创建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王仲儒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陈久松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高宗福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余玉亮  区发改委主任

刘为义  区财政局局长

孙  林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孙乃发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明权  区水利局局长

曾永利  区应急局局长

徐祖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永新  区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  磊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许春生  平桥乡乡长

姜文龙  城南镇镇长

魏天虹  青山乡乡长

刘国安  苏埠镇镇长

崔  振  石板冲乡乡长

洪绍余  韩摆渡镇镇长

罗远亮  分路口镇镇长

查大武  狮子岗乡乡长

卓成发  独山镇镇长

徐祖新  西河口乡乡长

郭青山  石婆店镇镇长

张富恩  徐集镇镇长

刘  亮  江家店镇镇长

鲁冬梅  罗集乡乡长

田启军  固镇镇镇长

王  磊  丁集镇镇长

戴  强  新安镇镇长

施友贵  顺河镇镇长

张新芳  单王乡乡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陈明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政协办公室。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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