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情况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12-18 15:00 信息来源:裕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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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地点:区政府一楼新闻发布室

发布主题:裕安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情况解读

发布单位:裕安区民政局

发 布 人:裕安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家立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

参会媒体:裕安政府网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借此机会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裕安区农村低保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裕安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相关情况。

一、全区农村低保基本情况

裕安区有19个乡镇,1个高新区,3个街道。截止2020年11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45214户,129115人,现已全部脱贫,目前享受农村低保17824户3244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中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4863人,占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19.3%,1-11月农村低保支出保障金13751.49万元,发放1-9月价格临时补贴1555.81万元。

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展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力度。印发了《裕安区民政局关于转发<2020年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成立裕安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4月中旬以来,裕安区民政局按照民政部部署的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专项治理,采取乡镇自查、区督查、第三方核查(购买服务在操作中)等多种方式,建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台账,要求各乡镇街做好农村低保受理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政策执行复核工作,坚决治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和不符合享受低保等违规问题,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进来,不符合条件的清退出去。并要求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近亲属违规办理低保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查,确保排查整改到位。6 月20号、12月20号前,各乡镇要将自查情况上告至区民政局并同时报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统计表

2、加强核查梳理,确保整改到位。为扎实做好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区民政局核对中心对全区低保户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其中有车辆信息等预警信息的低保对象,我们立即通知乡镇街进行入户核查。通过核实后,将家庭经济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一律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坚决杜绝“错保”情况的存在。平时,我们注重做好享受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和信访举报工作,使广大群众通过区、乡、村各级公示,及时了解现在享受低保人员情况。凡有群众电话、来访和网络反映举报的,我们立即组织社救股工作人员和乡镇人员联合进行调查,一经核实及时取消。

3、全面落实备案制度。今年来,裕安区对各乡镇街已获得低保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近亲属,全部重新核实,并予以备案造册。

4、进一步严格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管理工作。为了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我区对低保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申请受理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农村低保每新增一人都必须进行听证评议,将低保的最终确定权交给熟悉申请人的群众听证评议无记名投票确定,并进行三榜公示,将低保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裕安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共清理不符合(含死亡取消)农村低保603户、1331人,新增纳入1090户、2153人。

5、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针对各乡镇街低保对象情况、查处“关系保”“人情保”情况、遏制“漏保”“错保”,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将农村低保信息公开情况,定期在业务群予以公布,并作为年底民生工作排名的依据。

6、动态管理,坚持“阳光低保”。坚持动态管理,就是更新,加强区、乡镇、村(居)公示栏及网上救助对象长期公示,公开社会救助热线,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下一步农村低保工作打算。

(一)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和常态化开展。区民政部门继续组织乡镇街全面排查所有在册农村低保对象,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新申请低保家庭。并会同扶贫等相关部门组织乡镇街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获得低保的,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要逐人逐户核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区民政部门将通过明查暗访、列入考核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

(二)12月底开展第三方购买服务,对全区今年以来新增农村低保对象按30%入户核查,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的审核审批,保障对象的精准,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关于裕安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有关情况,我就介绍到这里。再次感谢大家对裕安区农村低保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