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裕安区深化区域医疗共同体及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0-06-05 17:08 信息来源:裕安区卫健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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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的背景

1.起草背景。2018年5月31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裕安区全面推进区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裕政办〔2018〕28号),医共体建设作为医改重点工作于同年10月1日在全区启动实施,至今已一年有余。鉴于两个方面的主要原因,迫切需要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一是方案规定试行期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20年乃至今后如何操作,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二是近期省医改领导组《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全覆盖的通知》(皖医改秘函〔2020〕4号)要求全省61个县全面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市辖区根据现有条件比照推行;有条件的实施紧密型医共体,条件欠缺的,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与城市医联体统筹规划。省实行一周一通报进度,市医改办要求三个区近期完成“三会两文”(政府常务会、深改委会、区委常委会,实施方案和医共体内部实施文件)。针对我区医共体建设现状,区卫健委请示了市卫健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结合4月22日市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会议精神,市主管部门领导明确表示裕安区可以不刻意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将医共体与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统筹推进。综上因素,起草了该文件。

二、起草的依据及模式特点

1.起草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57号)和六安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全覆盖的通知>的通知》(六医改办〔2020〕3号)及请示上级领导有关指导意见。文件分别征求了区财政、编办、医保、人社、审计、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意见,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了公示。

2.模式特点。因我区牵头医院两家为市三级医院,一家为民营营利性医院,医共体建设具有全省唯一性,和省要求实施的紧密型医共体主要区别一是未严格执行“两包”规定,即仅医保基金打包给牵头单位,公卫经费尚未打包。原因是我区对3个牵头医院缺乏监管手段,公卫经费打包实行有困难。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财、物权相对独立,未和牵头医院实现深度融合。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区医共体实施一年多来,总体运行比较平稳,取得了一定成果,参保居民缴纳与其他县区居民相同的医保个人自付资金,享受到了三级医院的医疗保障水平。与此同时,因综合因素导致的次均住院费用较高,牵头医院在医保资金兑付上承担了较大的责任与压力。加之区域内某市级龙头医院分院属年中开诊,当前不宜作为牵头单位。综合考虑,暂不适宜对牵头乡镇区域进行调整,同时结合前期工作及新的政策要求进行局部修改完善。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1.针对我区医共体建设现状,区卫健委请示了市卫健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结合4月22日市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会议精神,将医共体与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统筹推进。综上因素,起草了文件《初稿》。

2.《初稿》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7日期间向区医保局等7家单位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3.《初稿》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送审稿。

4.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2020年6月1日,区政府召开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送审稿》。

5.印发文件。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意见,对该实施意见完善后以区政府办文件予以印发。

五、工作目标

根据我区医共体建设实际情况,在2018年实现区域内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区域医共体建设,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持续提高,诊疗量稳步上升,区域外住院病人合理下降,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

六、新方案修改的主要内容

1.修改区妇幼保健院上级牵头单位。原方案中,区妇幼保健院作为世立医院医共体二级牵头单位,但在一年多的实际运行中已独立牵头,加之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需要,区妇幼保健院不再作为世立医院医共体二级牵头单位。

2.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根据2019年12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三部门《关于印发六安市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卫健〔2019〕72号)精神,我区3个街道与市二院组建紧密型医联体。鉴于2019年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三级医院“组团式”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的通知》(皖卫医秘〔2019〕143号)中,区妇幼保健院与市人民医院结对帮扶,且小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5月已与市人民医院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城市医联体建设协议,另,西市街道凤凰桥社区一直由市中医院托管,经请示市卫健委同意并分别征求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意见,建议区妇幼保健院及医共体所辖的小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六安市人民医院、六安市中医院、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3.修改医共体医保结余基金分配比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57号)规定,医保基金结余由牵头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按照6:3:1比例分配,出于倾斜基层的考量,我区原方案将比例修改为4:3:3。从实际运行情况看,牵头医院分成比例偏低、亏空严重,弱化了其帮扶基层、推动分级诊疗、节约医保资金的积极性,不利于遏制牵头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因此,新方案建议按省文件规定调整为6:3:1。

4.修改医保基金包干比例。省《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医保按当年筹集基金95%交医共体牵头医院包干使用,出于节约医保资金的考虑,我区原方案修改为93%。2019年,医保部门实际已经按照95%总预算进行拨付,现文件予以修改。

5.增加医改新的工作内容。增加推进“智医助理”工程、国家“4+7”采购扩围药品使用的内容,突出推进分级诊疗等重点开展的工作。

6.因人员变动,调整充实领导小组。

七、创新举措

完善、创新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完善与医共体及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卫健、医保、人社、财政、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建设目标,确保工作实效。

2.强化落实责任。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经费定项补助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医共体及医联体整体服务能力和效果。

3.明确分工协作。卫健部门要将医共体及医联体建设作为推动区域医改的总抓手,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注重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加快远程医技协同系统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批二级和一级综合医院;加强医共体及医联体建设工作指导和绩效考核。人社部门要会同卫健、编制部门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的人才聘用管理机制。医保部门要持续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及DRG模式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及时动态调整区乡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编制部门要建立并实施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发改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医药改革政策。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政策和政府购买基本医疗服务经费,足额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市场监管部门要监督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收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高新区管委及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医共体及医联体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有序诊疗,促进形成合理就医秩序。

4.强化督查,落实考核评估。区医改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医共体及医联体建设运行情况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区卫健部门要督促完善医共体及医联体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区政府。

5.加强宣传培训。要开展对相关部门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特别是区乡村医务人员要学习了解政策,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引导群众逐步转变就医观念,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参与和推进医共体及医联体建设。

 

名词解释:

--医共体建设:即县(区)域医疗共同体建设,以县级及以上医院为牵头单位,整合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管理,医保基金实行按参保人头总额预算方式打包支付。

——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在医共体建设的基础上,牵头医院和乡村医疗机构实现人、财、物深度融合,一体化管理。做到“两包”:医保基金打包、公卫资金打包,“三单”:建立政府办医责任清单、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外部治理综合监管清单,“六贯通”: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上下贯通。

--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城区街道与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建立内部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人财物统筹管理的医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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