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裕安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29 10:45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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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解决目前一些地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参与乡村全面振兴的积极性,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部署,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27号)文件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推动生产要素向农业积聚,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四、主要内容

(1)清产核资。我区清产核资工作已于2018年底基本完成,正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迎接省级验收。

(2)身份界定。制定《裕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供各乡镇在实施过程中参考执行

(3)股权量化。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后,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将经营性资产以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原则上不设集体股)。

(4)股权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一般实行静态管理,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按照“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静态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股权。

(5)机构设置。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量化等环节后,要及时成立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组织章程及相关管理办法,建立股东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可与村(社区)“两委”同时换届,可连选连任。

(6)运营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进行资产运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7)收益分配。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收益分配要依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合理确定分配方案,确定收益分配及提取公积、公益金的比例,按其成员拥有股份的权重进行分配,实行同股同利。

五、创新举措

改革主要是要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六、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什么完成时间?

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12月底完成总结、归档工作。

七、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运行机制,提高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水平,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到2019年12月底,全区各乡(镇)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书管理制度和股权台账管理制度,将集体资产股份的登记、变更、交易以及成员名册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归档管理。完善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运行制度,在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进行资产运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积极培育壮大一批内在要素齐备、管理水平高、经济实力强、经营效益好的“三变”承接主体。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重点向“三变”承接主体投放。进一步推进“三权分置”试点,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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