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 15:55 信息来源: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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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政办秘〔2019104

 

各乡镇人民政府、小华山街道,高新区管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裕安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的意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25

 

裕安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的

意见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的意见》(皖政办20192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1991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农业特色产业“138+N”工程的实施意见》(六农工组〔20195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区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研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2022年,全区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力争达到100家,农产品加工产值力争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5: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 80%左右。打造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5 亿元以上领军企业 6 个,其中 10 亿元以上企业1个;引进投资额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 5 个以上; 在粮食、茶叶、羽绒羽毛、竹木、畜禽肉食 品、渔网具、六安大麻、水果、蔬菜、油茶、中药材、婚纱服装等主导特色产业领域打造一批全产业链产业化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六安瓜片、皖西白鹅、徐集花生糖、苏埠渔网具、丁集婚纱服装、皖西羽毛羽绒、六安大麻等区域公共品牌和乡土特色产品品牌,不断扩大国内外市场影响力和信誉度。

二、实施“六大”行动计划

(一)实施农产品加工强基计划。以六安茶谷、淠淮生态经济带、江淮果岭、西山药库“四大平台”为载体,以粮食、茶叶、油茶、毛竹、皖西白鹅及羽绒羽毛、食品蔬菜、畜禽、渔网具、婚纱服装等 9 种主导和特色产业为基础,培育一批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深入推进规模经营、主体经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经营,稳定和发展壮大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特色产业,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做大做强农产品生产基地,保障农产品加工原料供给有效充足。

(二)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强区计划。一是利用我区丰富的农业和农产品资源,谋划和催生一批农产品加工类农业产业化项目,培育和发展一批新的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 和规模;二是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技术升级改造和规模扩张,推动农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加工副产品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再加工和生物质能源提炼加工转变,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生产能力和经济实力,做大做强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小企业升级转强。三是推进生鲜农产品向方便、休闲、速冻食品及高端衍生品和保健食品转变,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各项政策,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奖补力度,实行资金、科技、人才、项目、土地、管理、计划等要素资源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优先配置,充分调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积极性,强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速发展,保证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全市靠前、全省前 20 强位置不变或进一步争强进位。

(三)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强镇计划。在全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比较好的乡镇,分产业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加工强镇实行优先重点扶持,实现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和板块化生产。加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突出特色、优化分工,改善提升环境条件和承载力。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进行命名挂牌,到 2022 年力争固镇、丁集 2 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超 50 亿元;苏埠、新安 2 个经济发展重镇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分 别超 20 亿元; 顺河、分路 2 个乡镇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 分别超 10 亿元。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周边规划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电商贸易、休闲旅游等功能产业配套设施,打造一批农产 品加工产业强镇,实现产镇融合发展。

(四)实施农产品加工强企计划。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兼并重 组、技改扩建、产品研发和强强联合,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 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奖补,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打 9 种主导和特色产业领导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 20 强企业,并进 行挂牌保护和重点支持。对当年农产品加工产值新突破 5 亿元、亿 元的规上企业及新入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到 2022 年,力争全区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 20 家、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200亿元大关。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壮大龙头企业 规模和经济实力,增强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骨干引领作 用; 培育一批省市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增 强乡村产业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重点招商计划。坚持招大引强,立 足茶叶、粮食、羽绒羽毛、水果、蔬菜、大麻、竹木、花生糖、畜 禽、渔网具、婚纱服装、中医药产品制造与深加工等资源优势,建 立招商项目库,开展对外重点招商;突出面向长三角、珠三角和中 东部地区,瞄准国内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引进落户一批投资额超 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或深加工项目,迎接国内产业梯度转移。加 强宣传推介,开展上门招商、专题招商、定向招商、以商招商,改 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项目跟踪和落实力 度,及时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六)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计划。加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 证力度,积极申报农产品驰名和著名商标以及国字号、省级名牌农产品,建立品牌目录库,扩大品牌产品数量和覆盖面。加强农产品 品牌管理和保护,打击各类违法侵权行为,建立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多元化农业 品牌格局。加强品牌农产品整体策划包装,在省市级以上广电台等 媒体或城市高铁、机场、高速公路等平台进行广告宣传。支持行业 协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主导或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力争到 2022 年,全区农产品“三品认证”数量达到 80 个,各种农产品品 牌总量突破 100 个,通过品牌提升增加农产品产值 20 亿元以上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发 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主抓、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紧密结合的领导 体制。区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组织协调和 指导服务作用,及时掌握推进“五个一批”工程中遇到的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

(二)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科技、人才、金融等要素支持力度,在龙头企业用水、用电、用地、人才引进、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重点扶 持。强化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保障,将农产品初加工、冷链物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用地纳入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范围。降低企业 用地成本,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70%执行。

(三)加大资金扶持。区政府建立一定的引导发展资金。结合 省政府、市政府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给予的奖励资金,区政府每年 整合各类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资金不低 500 万元,充分发挥好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和其他资金、基金和 特色农业保险的组合效应,构建金融支持“五个一”工程的风险分担和经营风险分散机制; 鼓励有关涉农项目资金,入股或参股农产 品加工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产品加工类企业在区域性股权 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引入战略投资者开展资本合作和股权融资。

(四)优化服务环境。深入开展“四送一服”工作,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充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投资贸易、展示展销、对外合作等重大农事活动,加强政策咨询、技术服务、人才对接、商标品牌、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制定“一企一策”扶持措施,实行“点对点”帮扶行动,促进企业快速成长。

()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加强动态监测。按照优胜劣汰、扶大 扶强原则和动态管理的办法,抓好产业强镇、产业强企、产业强人、招商项目和农产品品牌监测调度,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入国家和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范围。加强基础统计,建立农产品加工统计调查制度,做到规上企业应统尽统,确保真实、全面反映农产品加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加强督查与考核,区政府将 对全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检查,并将实 施农产品加工“五个一”工程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各级政府农业 农村工作考核内容,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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