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2019年度“江淮果岭”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25 00:00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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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秘〔20199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单位:

416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裕安区2019“江淮果岭”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5        

 

 

裕安区2019“江淮果岭”特色林果

产业发展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江淮果岭”建设步伐,推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江淮果岭”建设的实施意见》(裕办〔201836号)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奖补范围和资金来源

地域范围:裕安区“江淮果岭”规划区内19个乡镇。

资金来源:区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以内专项资金。

二、奖补对象和建设期限

奖补对象:从事桃、梨、猕猴桃、蓝莓等林果类生产经营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技术单位。

建设期限:2018101-20191031日。

三、建设内容和奖补标准

(一)建设内容

1.打造示范基地

打造“绿色生态型、三产融合型”特色果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围绕种植结构调整,建设一批标准化林果示范基地。①规模:新建或更新标准化果100亩及以上,其中,更新果园原则上树龄达5年以上;新建设施果园(含水肥一体化、温室大棚)50亩及以上。品种:选择适销对路的优质品种。栽培:桃树、猕猴桃必须采取起垄栽培(规避流胶,要求垄高:桃树40-50厘米、猕猴桃60—70厘米),合理株行距,其它按行业栽培技术规范执行,当年成活率95%以上且长势良好。

2.完善产业配套

围绕特色林果市场营销环节,加强仓储、冷链、保鲜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培育产地交易市场和专业经纪公司(含经纪人队伍)。

①建设仓储(冷库)网点。①位置选择:临近生产基地,用地合法,水电路“三通一平”。②设计科学:满足生产需求,同时,带动服务周边种植户。③库容至少400立方以上。

②建设区域性交易市场。①位置选择:交通便捷,场地适宜,水、电、通讯、网络设施完备。②服务范围:覆盖3-5乡镇或5万亩以上。功能完善:具备农产品集散和仓储物流功能,设置农产品交易区、冷链保鲜区、仓储物流区、配套服务区等功能区,管理制度完善。

③建设水果电商。注册运营有鲜果销售功能的微商或电商网店,有自己的品牌,正常运营,且本地年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

3.强化政策支撑

按照“特色产业+金融+科技+品牌”的模式,全面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政策措施。采取融资担保、财政贴息等措施,解决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采取成立协会、对接高校、产学研融合等措施,解决生产、管理环节标准化、专业化问题;采取三品认证、质量追溯、节庆宣传等措施,提升品牌意识,打造区域性公共品牌。

(二)奖补标准

1.示范基地标准化建设奖补。新建标准化果园按400/亩补助(单体或单户最高限额20万元);更新标准化果园按600/亩补助(单体或单户最高限额30万元);新建设施果园按2000/亩补助(单体或单户最高限额40万元)。对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三产融合型示范基地的主体优先立项。

2.产业配套类奖补。对建设仓储(冷库)网点、区域性交易市场,按结算审计价25%给予补助(仓储网点单体最高限额20万元、区域性交易市场单体最高限额8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水果销售电商或微商,给予奖励,每家奖补0.3-0.6万元,按销售量实行竞争奖补,当年最多奖补20家。

3.政策支撑类奖补。对开展三品认证和质量追溯的主体给予奖补,详见《裕安区2019年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对积极举办节庆活动和参加各级农展的主体给予奖补,原则上按实际支出数额30-50%给予以奖代补(高限额5万元);对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产学研推广基地予以奖补,根据项目实际确定奖补数额。

上奖补,在全区范围内不得部门申报、重复享受。

四、奖补申报和保障措施

(一)奖补申报

1.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19630日前。

2.申报办法:按照“先建后补,竞争立项”的原则,示范基地、仓储网点、交易市场等项目需要填报《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区农委业务群下载),其它奖补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资料),采取“主体申报、村级把关、乡镇审核、区级复核”的办法确定补助金额。注:以上申报资料需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上报。

3.公开公示:对拟享受奖补的主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今日裕安》媒介及所在乡镇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4.资金拨付:手续完备后,由区财政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乡镇财政账户。

(二)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由区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 “江淮果岭”特色产业奖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区农业、财政、一谷一带办负责组织实施。

2.明确责任主体。以乡镇为主体,严格落实属地负责制。乡镇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农管站长、农综站长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

3.规范申报程序。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严格界定奖补对象、奖补内容、奖补标准等关键因素,确保资金安全。

4.严明纪律要求。对参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履行监管职责的相关人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加强档案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区一谷一带办负责要对奖补项目建立档案,并进行跟踪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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