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30 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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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2〕27)精神,综合各乡镇(街)、开发区管委和区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有关网上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201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述

(一)健全机构,加强工作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根据市信息公开工办要求,做到了领导到位、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由于人员工作调动,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组成,公开办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部门相应调整了本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增强工作的计划性。为了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们还加强了相关工作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相关规章制度。我区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裕安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对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周密布置。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亲自研究信息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积极推动了全区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

(三)广泛宣传,加强工作的推动。区政府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通过网络宣传、举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群众学习、熟悉、使用《条例》,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的有力推行。

(四)加强督查,规范工作实施。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下发了《裕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并将各个细项的考核工作划分到各职能部门,充分调动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及时性,做到已公开信息无超时发布,各单位无“空白月”。分管领导亲自抓好督促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目对各乡镇(街)、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时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落后的部门以文件形式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进行表彰,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201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全区被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77个区直部门、乡镇(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9425条,其中政府办118条,占1.3%,区直部门3411条,占36.2%,乡镇(街)和开发区5404条,占57.3%;企事业单位492条,占5.2%。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统计局、江家店镇、新安中学等单位发布较为规范。截止2013年底,全区已经向公众发布信息190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例,区政府办均已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均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些单位信息更新不够主动、及时,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少,少数单位存在突击发布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落后的部门以文件形式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进行表彰,切实有效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遵守公开原则,规范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我们将按照市信息公开领导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机构,科学安排,使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区政府网站“中国·裕安”(www.yu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

地址:裕安区行政中心五楼。

电话:0564—33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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