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10 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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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原则,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认真组织、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保障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目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态势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述
(一)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贯彻和施行《条例》,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我区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十分重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建设。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力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推进奠定基础。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根据市信息公开工办要求,做到了领导到位、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组成,在政府办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切实把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发展。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部门相应成立了本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深入开展公开工作宣传与培训。区政府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通过网络宣传、举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群众学习、熟悉、使用《条例》,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的有力推行。区政府办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推进公开制度建设。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完善出台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从内容、程序、考核、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区档案局为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设置了新闻中心为政府信息网络公共检索点,确保了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
(四)加强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为切实加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下发了《裕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并将各个细项的考核工作划分到各职能部门,充分调动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分管领导亲自抓好督促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目对各乡镇(街)、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时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落后的部门以文件形式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进行表彰,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2011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全区被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个区直部门、乡镇(街),有66个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049条,其中政府办150条,占7.32%,区直部门978条,占47.73%,乡镇(街)921条,占44.95%。区旅游局、区工商局、区教育局、区林业局、区国税局、区计生委、区国土局,独山镇、新安镇、固镇镇、分路口镇等单位发布较为规范。截止2011年底,全区已经向公众发布信息605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例,区政府办、环保局理各一例均已办理,住建局一例没有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均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需长期坚持、持之以恒、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目前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存在有拖拉扯皮现象,有些部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单一。二是一些单位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全面。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正确梳理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各部门、单位还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根据《裕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区公开办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目对各乡镇(街)、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时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落后的部门以文件形式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进行表彰,切实有效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遵守公开原则,规范信息发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涵盖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包括发展计划、重大事项及决策、政府各项规范性文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职能和人事、重大决策、应急管理事项、重点工作任务、便民措施、惠民政策等众多内容。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范围,并实行奖励机制。我们将按照市信息公开领导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机构,科学安排,使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区政府网站“中国·裕安”(https://www.yu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
地址:裕安区行政中心五楼。
电话:0564—33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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