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31 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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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报送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六政信办[2013]2号)要求,现将裕安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述

2012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认真组织,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各项制度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自0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区十分重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建设。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加强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力度,做到了领导到位、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要求,2012年加强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及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三)加强公开工作宣传,开展人员培训。区政府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通过会议宣传、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群众学习《条例》,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了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对新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单位进行了培训,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的有力推行。

(四)加强公开制度建设,健全工作制度。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从内容、程序、考核、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区档案局为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置区行政中心一楼大厅为政府信息网络公共检索点,确保了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

(五)加强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为充分调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分管领导亲自抓好督促工作。区政府办下发的《裕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并将各个细项的考核工作划分到各职能部门,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时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2012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全区被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80个单位,有71个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6358条,其中政府办234条,占3.68%,区直部门3046条,占48.91%,乡镇(街)、开发区管委3023条,占47.54%,企事业单位55条,占0.85%。截止2012年底,全区已经向公众发布信息964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例,其中区政府办4例、财政局、人口计生委各1例,均已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均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致使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一些单位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全面。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正确梳理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评,严格责任追究。区公开办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目对各乡镇(街)、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时检查,及时通报。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落后的部门以文件形式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进行表彰,切实有效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根据国办发〔2012〕26号文件精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范围,并实行奖励机制。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区政府网站“中国?裕安”(www.yu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

地址:裕安区行政中心五楼。

电话:0564—3301578,0564—323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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