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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裕安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
字体:   2007-8-8  阅读: 次  [关 闭]

各乡镇街、区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2007年是“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区工作纲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区委二届四次全会和“五五”普法启动会议精神,逐步实现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要求,更加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意见,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主要任务
     1、发挥“八荣八耻”与全民普法教育共同的价值追求和导向作用,统筹安排,共同组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和全民普法教育活动。
     2、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认真抓好学法用法工作;
     3、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充分发挥“五五”普法暨“法律六进”法制讲师团的作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
     4、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5、不断加强对全区普治工作的督查和检查,促进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具体措施
     1、结合“八荣八耻”,开展全民普法教育。
      一是结合力量。各党委(党组)、支部要把开展“八荣八耻”与全民普法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组织领导、时间安排等方面切实统管起来;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各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等要将“八荣八耻”与普法教育纳入日常工作轨道,举办业务培训时要安排“八荣八耻”与普法教育方面的内容。
      二是结合考评。区司法局、普治办将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在检查工作、考核工作实绩时,将“八荣八耻”与全民普法教育一并检查考核,既要看“八荣八耻”教育开展的实际情况,又要看普法教育开展的实际效果,将“八荣八耻”与全民普法教育一起衡量,作出对一个单位客观、公正的评价。
      2、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有关制度的要求,结合今年区、乡换届工作的新形势,区普治办将会同区委组织部、人大办举办一期科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并继续配合做好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严格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区普治办将会同区委党校、区人事局等相关部门,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学习内容,保证本年度公务员集中学法不少于12小时,并把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列入年度考核之中。各乡镇街也应根据不同层面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工作。
     三是切实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区普法办将与区经委、商务局、工商局、地税局、劳动局、总工会等单位密切配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诚信、现代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税法》、《工会法》、《劳动保障监察法》等为主要内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做到有步骤、有计划,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年度集中学法不低于10小时,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是进一步落实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制度。结合“五五”普法新要求,区关工委、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团委、妇联等单位将适时抓好法制课老师的师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学校法制课老师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授课技能;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区教育局、区普治办等部门安排,以《义务教育法》、《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刑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确保青少年学生学法时间和学法效果;区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将不定期组织法制副校长召开法制教育座谈会,探讨学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积极加强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认真落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综治办、团区委、区普治办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收看《救救孩子》警示教育电视片,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法制警示教育活动。
 五是加大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应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契机,根据农民学法用法的特点,把《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作为学习宣传的基本内容,大力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为主线,深入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法律扶贫”活动,帮助农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局、区文广局、区农委等单位应切实加强各种支农、惠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并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农民的需求和特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原则,创新普法形式,逐步打造裕安学法用法新农民形象。
     3、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健全“法律六进”活动的教育队伍。区“五五”普法暨“法律六进”法制讲师团已经成立,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法制宣传工作的专家学者,将根据区普治办工作安排及各地各单位工作需求开展授课活动。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也应培养一批懂法律、善宣传、有热情的法制教育宣传骨干,即每个机关要有2—5名学法带头人;每个村要有10名法律明白人;每个社区要有5名普法热心人;每个学校要有1名法制副校长、1名法制辅导员;每个企业要有2—5名学法辅导员;每个单位要有2—5名法制宣传员等。并及时报区普治办备案。 
     二是丰富“法律六进”活动的教育形式。根据裕司[2006]38号《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精神,拟在全区各类型中分别确定2—3个试点,即“学法用法机关”为区地税局、工商局、公路运输管理所,“民主法治村”为青山乡芮草洼村、固镇镇鱼塘村、徐集镇黄巷村,“民主法治社区”为小华山街道春江社区、平桥乡落水桥社区,“优秀企业职工法制学校”为华园乳业、供销社汽车队,“依法办事单位”为检察院、平桥乡、城南中学。各试点单位应根据要求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区普治办将于第四季度开展一次检查总结,树立示范单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试点培育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争取多获上级表彰。
     三是完善“法律六进”活动的教育载体。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的一些建筑、长廊、橱窗要尽量融入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责任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裕安通迅、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要开设“法律六进”活动的节目或栏目,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宣传和报道,营造浓厚的“法律六进”活动的新闻舆论氛围。
     四是形成“法律六进”活动的教育合力。各乡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建立“法律六进”活动联办机制,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治办负责全区“法律六进”活动的指导和总协调,依法治区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带头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内各单位“法律六进”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培育典型示范单位。区级“法律六进”活动联办单位是:“法律进机关”为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直工委等;“法律进乡村”为区农委、区民政局等;“法律进社区”为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法律进学校”为区教育局、团区委等;“法律进企业”为区经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局等;“法律进单位”为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商务局等。各联办单位要加强协调,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全面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其工作相关的其他部门的协调,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共同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4、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以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区域依法治理。根据区“十一五”依法治区工作纲要的总体要求,围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政法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治理。相关部门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斗争,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社会治安好转。各乡镇街人民调解组织要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城区文明创建综合整治,对上访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切入点,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部门特点,重视学习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培训相结合,保证学习课时,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政法各单位要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下大力气解决执法违法、执法不公和涉法上访等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以深化村(居)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指导社区依法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完善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促进居民自我服务,自觉依法办事,使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充满活力。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继续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促进基层工作法治化。
     5、不断加强对普治工作的督查和检查
     区人大法工委、区普治办将全面检查督查各乡镇街、机关单位“五五”普法启动情况、“五五”普法规划及年度工作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各级各单位应及时调整完善“五五”普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及时上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上半年,区普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督查,对于检查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从实施依法治区战略、贯彻“十一五”规划的高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党组)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乡镇街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查。
     2、健全机构。鉴于各乡镇换届选举后人事变动情况,应尽快健立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及其办事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
     3、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职责,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
     4、保障普法经费。各乡镇街要根据《规划》要求,把普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部门也应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保障各项法制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
     5、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建立一支骨干队伍。注重兼职队伍建设,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的教师、学生,以及离退休的各类执法司法人员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

(责任编辑:张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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