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事业的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文化艺术、文物事业和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有关规范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指导和协调全区文化广播电视站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对内对外广播电视宣传;检查、督促和研究解决本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中有关贯彻执行宣传方针、宣传纪律等重大问题,确保中央、省、市台节目的有效宣传覆盖。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所制定的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编制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4、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和艺术演出活动。
5、管理全区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全区公共图书馆业务建设,推动全区公共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和标准化建设。
6、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城乡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7、管理全区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研究拟定有关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城乡电影发行放映网的建设、调查和综合平衡工作。
8、归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对本区网吧、娱乐场所、演出、音像、艺术培训、摄影摄像等市场进行监管,对其违法行动进行查处。
9、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区内报纸、期刊进行检查监督,审核区内申请创办的报纸和期刊。
10、管理文化艺术人才培训、文化科技与社科研究,指导文化艺术教育。
11、依法审核和向上级申报全区有关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建立、撤销以及频率和发射功率;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和区的统筹规划,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制定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方案,指导具体网络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编制全区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
12、规划、指导全区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建设,重点指导好山区、边远区、行蓄洪区的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通过有线、无线、微波等手段解决全区广大农村广播电视的综合覆盖。
13、负责全区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监测、管理,以及设施建设和节目收录事务的管理。
14、制定全区广播电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有计划、多层次地培训各类专业人才;加强广播电视队伍的思想、组织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信访、计生、老干部服务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管理与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研究文化经济,督促文化经济政策的落实;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和培训、安全保卫等工作。
管理局机关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建设项目。
(二) 群艺股
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研究拟定文化事业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宏观指导文艺创作和艺术生产工作;协调全区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局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
管理全区群众文化、图书、电影等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全区公共图书馆(室)、群众文化馆(站)的业务建设和全区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活动;负责实施农村重点文化工程建设;负责城乡电影发行放映网的建设、调查和综合平衡工作。负责对外文化交流,研究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文化产业发展。
(三) 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新闻出版管理股)
归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研究拟定文化市场的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管理文化娱乐市场、音像市场、美术市场、文艺培训市场、艺术摄影、摄像市场等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及文化娱乐经营活动;负责文艺演出市场、电影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管理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负责电子游戏场所日常监督工作;负责利用互联网从事文化产品传播和文化服务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研究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文化、新闻出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核工作,承办书刊二级批发单位的审核工作,规划、审批和指导全区性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书市;管理书报刊市场,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承办出版物印刷企业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区印刷企业的年检,组织查处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查处非法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我国加入的国际版权公约在我区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四) 广播电视社会管理股
研究拟定全区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和方案;指导、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广播电视优秀作品评选,具体承办向市、省、中央推荐我区优秀广播电视作品、节目参评;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负责对乡镇宣传播出机构重大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审查把关。
组织拟定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技术规定;拟定全区广播电视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协调无线电管理,组织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报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管理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监督、计划检测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工作。
拟定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建立及撤销的审核申报工作;依法实施对广播电视的社会管理和实施对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管理。
领导分工
高思刚:局长,主持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计生、文化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工作。
常春龙:副局长,分管文化艺术、文艺创作、群众文化、电影放映工作和区直文化单位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做好文化行政执法工作;联系局群艺股、文管办、文艺创作室、文化馆、电影公司和鼓楼电影院。
徐健:副局长,分管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安全播出、科技事业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全区有线电视网络工程建设与管理和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工作;联系局社会管理股、苏埠电视转播台。
张万春:纪检组长,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文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局机关和区直文广系统党务工作;联系京剧团。
罗福奎:工会主任,主管工会工作,协助徐健同志做好广播电视工作;联系文化广播电视稽查大队。
直属单位
1、 裕安区京剧团
团长:陶秉文
地址:云露街鼓楼新天地怡景苑
电话:0564-3212342
2、 裕安区文化馆
馆长:崔谷
地址:文庙街6号
电话:0564-3214410
3、 裕安区文艺创作室
负责人:顾萍
地址;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行政中心九楼
电话:0564-3301780
4、 裕安区文化广播电视稽查大队
队长:王蕤
地址:六安市人民路50号
电话:0564-3323340
5、六安电视台裕安区苏埠转播台
台长:高思刚(兼)
电话:0564-2812746 0564-3301779
6、裕安区黄梅影剧院
经理:吴克实
地址:六安市盐店巷37号
7、裕安区鼓楼电影院
经理:江辉
电话:0564-3223923
8、裕安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经理:金星
地址:六安市皋城路
电话:0564-321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