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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申办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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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六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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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地址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民惠西路1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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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4-332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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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下列制造企业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非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列入国家重点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向省局申请); 2、下列企业向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申请《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制造、修理木杆秤的个体工商户(列入国家重点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修理企业市局申请); 3、县区局颁发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应当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办理公告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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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填写正确、内容完整、盖单位公章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考核表》一式两份(区县受理的一式三份)和《制造计量器具单位简况简介》一式三份(区县受理的一式四份)(*); 3、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及计量等级等证明材料(计量标准检定证书、相关检定员证书复印件、计量确认证书等); 4、质量管理、计量管理文件(制度); 5、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6、备案或登记注册的产品标准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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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从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发证,如有整改,时限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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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制造许可证考核收费每项80元,修理许可证考核收费每项60元,证书费每证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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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发布的《计量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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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