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计量标准(复查)考核
受理单位
六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
受理单位地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民惠西路135号)
联系电话
0564-3320131
办理流程
1、办理部门受理申请; 2、委托计量技术机构承担现场技术考核,每个项目至少由有资质的考评员和管理员各一名参加; 3、考评员填写《考核报告》、提出考核意见; 4、计量技术机构审查盖章后报办理部门; 5、办理部门审核《考核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作出是否通过的决定; 6、对通过的项目颁发《计量标准证书》。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表》(一式二份,复印无效); 2、《建立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复查时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补充分析)。 3、计量标准复查: 建标单位应在《计量标准证书》到期六个月前向原发证单位提出到期复查申请,否则按新申请考核办理。
承诺时限
120天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发布的《计量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计量标准考核收费每项200元,复查收费每项120元,证书费每证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