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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复查)考核
字体:   2005-8-7  阅读: 次  [关 闭]

项 目

计量标准(复查)考核

受理单位

六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

受理单位地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民惠西路135号)   

联系电话

0564-3320131

办理流程

1、办理部门受理申请;
2、委托计量技术机构承担现场技术考核,每个项目至少由有资质的考评员和管理员各一名参加;
3、考评员填写《考核报告》、提出考核意见;
4、计量技术机构审查盖章后报办理部门;
5、办理部门审核《考核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作出是否通过的决定;
6、对通过的项目颁发《计量标准证书》。

申报材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表》(一式二份,复印无效);
2、《建立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复查时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补充分析)。
3、计量标准复查: 建标单位应在《计量标准证书》到期六个月前向原发证单位提出到期复查申请,否则按新申请考核办理。

承诺时限

120天

收费依据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发布的《计量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计量标准考核收费每项200元,复查收费每项120元,证书费每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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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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