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六安市科技局
皋城大厦5楼
3379800
申报→受理→认定
1、申请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企业税务登记表》副本复印件; c.《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d.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e.企业章程; f.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聘用的业余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 g.其它材料。2、企业提交的资格认定的有关材料需经企业所在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科技局予以认定。3、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由市科技局颁发民营科技企业证书。
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