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申请开业
六安市民政局
六安市红星宾馆2号楼2楼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发证
1、申请证书的书面报告;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0日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