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福利企业转报
六安市民政局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拟文→转报
1、所属县、区请示文;2、主办单位的申请报告;3、本企业申请;4、本企业章程;5、申报企业的“四表一册”和《安徽省社会福利企业申请表》;6、企业残疾职工的《残疾证》复印件;7、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8、企业会计《会计证》复印件;9、所在县、区《国税登记证》和《地税登记证》复印件;10、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根据上级办理时限而定。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