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六安市民政局
3379225
咨询→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注册→交费
1、登记申请书(1式3份);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1份);3、场所使用权证明(1份);4、验资报告(1份);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复印件1式3份);6、章程草案(1式2份)。
60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2115号
1、登记费100元/件2、变更登记费4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