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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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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暂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审批

受理单位

工资计划与基金监督科

受理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3331826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提出暂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申请报告;
2、符合国家和省最低工资有关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批复。

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2、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依法整顿,或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停产停业有关材料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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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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