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经营范围变更
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六安市健康路2号
3337103
审查→受理→决定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变更经营范围的文件;4、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收费标准
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