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及补(换)抚恤证(审核)
六安市民政局
六安市红星宾馆2号楼2楼
3379225
申请→受理→审核→缮证→转报→审批→发文
1、本人书面申请;2、受伤时旁证人(2-3人)证明材料,证明其负伤的时间、地点、原因、情节,并加盖证明人所在单位公章;3、所在单位对其伤残情况的详细证明材料(包括档案材料中伤残记载或可靠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4、受伤后原始医检病历(包括门诊、住院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如X片、CT片或其他检查报告单等),县、区指定的县以上医院残情医学鉴定书;5、如系交通事故致残,还需事故后交警或交通监理部门对事故的鉴定书;6、县、区民政部门对致残者评定伤残等级审核意见报告;7、市民政局转报请示;8、《安徽省伤残人员新评、补评残审批表》一式4份;9、调残须附原伤残证复印件;补证须由丢证人自费登报申明作废,所在单位的证明等。
根据申请人的致残情形和申报先后,约定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