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 页 > 网上办事大厅 > 市民服务 > 优生优育
病残儿童鉴定
字体:   2005-8-6  阅读: 次  [关 闭]
项目

病残儿童鉴定

受理单位

市、县(区)计生委

受理单位地址

市计生委

联系电话

3379830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薄、病历、有关检查和检验报告单等资料;
2、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初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3、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和家系调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县(市、区)计生委;
4、县(市、区)计生委负责审查申请鉴定的材料是否完备和真实可靠,材料不全的要准备齐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将鉴定材料报市计生委。

申报材料

1、病残儿医学鉴定表经单位(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审核后盖章;
2、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有关检查和检验报告单;
3、癫痫、智力低下、大脑发育不全、脑性瘫痪、盲、聋、哑、视力障碍等病要同时上报社会调查材料(干部、群众座谈会材料);
4、遗传性疾病还要同时上报家系调查材料;
5、县(市、区)除上报病残儿医学鉴定个案材料外,还要上报《病残儿医学鉴定申报、鉴定名单》(要求按表式填写准确、齐全并打印)。

承诺时限

市计生委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后,于鉴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论通知书逐级下达县(市、区)计生局及申请鉴定者。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病残儿医学鉴定的费用:包括鉴定费和辅助检查费,均由申请者自理。鉴定费由市计生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表格下载

病残儿鉴定申请表     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xs )  
上一篇裕安区婚姻流程及相关表格下载
下一篇申请批准生育第二个孩子
裕安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 2008-2010 Copyright YuAn Municipal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裕安区政府信息中心制作及维护 |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页面执行: 52,837.530 秒 您是第 43 位访问者! 皖ICP备075017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