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 页 > 网上办事大厅 > 市民服务 > 住房社区
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字体:   2005-8-6  阅读: 次  [关 闭]
项 目

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受理单位

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受理单位地址

六安市球拍西路101号

联系电话

3338805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查→签约→拟文→审核→交费→报批→发文

申报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4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4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查);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原件4份);
7、项目批准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
8、原土地使用者主管部门同意其改变用人管或权属的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附件(复印件4份,原件核查);
10、资信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1、改变用途用作房地产开发的,应提供开发资质证明(复印件4份,原件核查);
12、原土地使用者为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供董事会同意其改变用途或权属的文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3、国有、集体企业改变用途的,提供企业职代会同意其改变用途或权属的文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4、联营联建或涉及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联营联建协议、土地分割、房屋分   成图(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5、土地估价报告及地价评估结果确认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6、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4份,原件核对);
17、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复印件4份);
18、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原件4份);
1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承诺时限

22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1、土地出让金见皖财宗字(95)326号
2、契税见省政府(98)100号

收费标准

1、土地出让金见合同约定
2、契税为4%

表格下载
(责任编辑:xs )  
上一篇没有新闻了
下一篇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裕安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 2008-2010 Copyright YuAn Municipal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裕安区政府信息中心制作及维护 |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页面执行: 52,837.110 秒 您是第 43 位访问者! 皖ICP备075017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