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
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六安市球拍西路101号
3338805
申请→受理→审核→注销→返还土地证
1、抵押人、抵押人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1份);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1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查);6、还款证明或终止抵押的协议(原件1份);7、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证明(原件1份);8、《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