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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字体:   2008-9-10  阅读: 次  [关 闭]

非煤矿山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受理单位

安监局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现场勘查受理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
、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

3
、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4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5
、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

料;
6
、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

7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8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非煤矿山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受理单位

安监局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现场勘查受理审批

申报材料

1、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进行设计审查的申请报告及申
请表;
2
、企业设立或者改建、扩建项目批准文件;

3
、可行性研究报告;

4
、安全预评价报告;

5
、设计说明书;

6
、矿山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安全专篇;

7
、主要附图及其他资料。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受理单位

安监局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现场勘查受理审批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
、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
5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6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受理单位

安监局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现场勘查受理审批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
2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5
、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设项目设立审查

 

 

 

受理单位

安监局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申请现场勘查受理(上报)审批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
、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3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4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
件)。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核发

 

 

 

受理单位

安监局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现场勘查受理上报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2
、企业法人证明;

3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制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

单;
4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培训、考核合格证

明;
5
、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

图;
6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7
、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8
、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的审核、发放

 

 

 

受理单位

安监局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申请现场勘查、审核受理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
更、换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
、符合资质规定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3
、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
4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6
、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
、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
9
、新设立的企业,须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10
、县(区)安全监管局审核意见。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审核、发放

 

 

 

受理单位

安监局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1、企业提出申请;
2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勘查,并签署意见;
3
、市安全监管局窗口决定受理后,上报省安全监管局审理或说明不予上报理由;

4
、省安全监管局窗口受理、审批、制证;

5
、省安全监管局窗口通知取证或说明不发证的理由。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书及安全评价报告;
2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的复印件;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4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文件及营业执照或核准通知的复印
件;
5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及工伤保险费缴纳的证明材

料;
6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经营成品油和运输工具用液化气、压缩天然气的,须出具商务部或省商务厅的批

准文件复印件;
8
、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发

 

 

 

受理单位

区安监局

联系电话

0564-3301654

办理流程

申请现场勘查审核受理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
、经营单位或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资格证书;

3、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证明;

经营条件

1、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2、实行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相对独立,并与其他商品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周围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5、向批发单位采购烟花爆竹。

备注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壹年)》的有效期为1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临时)》的有效期为6个月。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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