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丁集镇党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工作,镇不仅下发了《丁集镇2008年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丁发[2008]21号)。同时镇党委就党费交纳的具体标准、上交时限、比例测算、收缴方式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党支部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并组织党员学习规定,让广大党员认识到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对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各支部要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确定专人负责,出具统一印制的收据,并定期进行公开,对不能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将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对任何截留、挪用党费的情况进行组织处理。
丁集镇党政办公室 杨兴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