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我区灾后农业生产恢复重建,保障农副产品供应,根据《六安市灾后农业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意见》六农[2008]21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设1处能繁母猪繁育场,现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名称:裕安区能繁母猪繁育场建设
二、招标单位:裕安区农村经济工作领导组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裕安区农业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裕安区现代农业示范小区
四、招标内容:建设1处能繁母猪不少于300头的民营性质能繁母猪繁育场,由企业实行自主管理。区政府对繁育场建设扶持补助260万元,竞标企业或个人投资须不少于260万元,投资总规模不少于520万。
五、相关要求:
1、企业(个人)竞标后,要在4月25日之前将不少于260万元的投资资金打入农委专户(开户名称:裕安区会计核算中心;开户行:建行云路支行;账号:34001746108050573330),此款将与政府建设扶持补助资金260万元打捆用于能繁母猪繁育场建设,由农委、财政部门监管使用。逾期不打,则视为自动放弃。
2、资金使用将采取报帐制,根据建设进度给予拨款。
六、投标企业资格条件
1、竞标人必须为民营性质的企业或大户;
2、现有基础较好的种猪企业或大户,具有生猪繁育饲养经验,已有能繁母猪100头以上;
3、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丰富经验的生产管理人才;
4、企业规模属裕安区同类企业前三位;
5、年内形成300头能繁母猪生产能力;
6、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可靠,专款专用;
7、中标签定合同后,要确保中标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并形成生产能力,发挥作用;
以上资格条件要在报名时带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4月25日下午5:30止。
八、投标资料递交地点及接受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裕安区农业委员会。接受人:陆秀兰。
九、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地点:裕安区政府会议室。
开标时间:2008年4月26日上午9:00,届时区农村经济责任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议标,确定建设企业。
十、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联系人:陆秀兰。咨询电话: 3283254。
裕安区农村经济工作领导组
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