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城镇居民、在校学生:
你们好!今年六安市被列为国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地区,也是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实施的第二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去年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提高,更能够提高您家庭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为您的家庭幸福安康编织一道安全保障网。下面就您关心的居民医保的办理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说明如下:
一、城镇居民如何参保:
2008年新参保的城镇居民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及三张一寸蓝底照片,到户口或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或城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登记、缴费,再由所在学校统一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如果是2007年已参保的居民和学生,持参保人员医保证历或缴费票据及一张一寸蓝底彩照,到所在社区办理续保手续。今年及以后每年9 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办理参保和缴费时间。
二、缴费标准:城镇居民个人每人每年缴费标准:18周岁以下40元,18周岁以上180元;在校学生40元。
三、参保后如何就医:城镇居民参保生病后,可以持医保证、卡选择医保定点医院。需要转院的到区医保中心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即可转往外地治疗,急诊转院可在3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及慢性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为10万元/人、年;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为6万元/人、年。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自2008年9月1日起,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扣除住院起付线和医疗保险目录外费用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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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类别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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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院 |
400元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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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院 |
300元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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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院 |
200元 |
75% |
在校学生住院起付线以上基金支付比例比其他非就业城镇居民提高10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其报销比例在调整后的基础上再提高2个百分点,但最高不超过10个百分点。中断缴费的,其连续缴费待遇在其接续后重新计算。
六、哪些病种能报销门诊费用,如何申请:
2008年慢性病范围:糖尿病(须有一项并发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期)、高血压病三期、失代偿期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维持治疗期、活动性肺结核病、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肾移植手术后、恶性肿瘤晚期。参保人员患有以上所列病种,由本人填写《裕安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慢性病申报审批表》,附相关原始病历资料、检查化验报告单及1张1寸近期证件照,报区医保中心待审。区医保中心每年年初组织区专家鉴定委员会集中对申报材料进行鉴定,对符合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发给相关证历,享受规定的慢性病医疗待遇。当年12月中旬将门诊病历、复式处方、有效票据报区医保中心,经审核后按起付标准500元,起付线以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60%的比例结算。最高限额为每年2500元(含个人自付)。
七、交叉参保的待遇享受
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户籍在校学生,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发生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对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非从业人员,重新就业并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其两项保险待遇可重复享受,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兑付,剩余部分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结算,但最高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且次年不得重复参保。
八、在校学生发生无责任人意外伤害事故、死亡,享受何种待遇:
学生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治疗终结后,其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90元以上的合理部分由基金支付60%,最高支付限额每年3000元(含个人自付);直接导致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10-1级)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400-4000元,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死亡的,基金一次性支付5000元。
九、哪些情况下发生的医药费不能报销:
因违法犯罪、斗殴、酗洒、自杀自残、医疗事故、未缴费期间或脱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妊娠生产和计划生育(避孕结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等不予报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大,对于未明白处及未涉及到的内容,欢迎广大居民和在校学生来电来人咨询。
办公地址:六安市梅山路民惠西路口 咨询电话:0564-3311910
祝: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裕安区医保中心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