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劳动保障局
联系电话:3337677
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申领劳动保障年审报告书和其它有关材料; 2、用人单位根据劳动保障年审要求,进行自查,填写有关表报格和上报年审报告书;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审查。 对年审合格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发给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年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查,对逾期不进行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年审依据:《安徽省劳动年审审查暂行办法》(劳监字[1997]第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