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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年度审核
字体:   2008-1-31  阅读: 次  [关 闭]

受理单位:劳动保障局

联系电话:3378133

办理流程: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送达

申报材料:(一)定点资格年审表3份;

              (二)本年度《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或《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按当年年审文件规定执行)。

承诺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收费标准:不收费

(责任编辑:张恩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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