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劳动保障局
联系电话:3378133
办理流程: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送达
申报材料:(一)定点资格年审表3份;
(二)本年度《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或《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按当年年审文件规定执行)。
承诺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收费标准:不收费